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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实施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启用全省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新版业务印章的通知》(鲁农海监字〔2025〕20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全省渔业船舶检验业务范围的通知》(鲁农海监字〔2025〕21号),将由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实施的渔业船舶法定检验(原国内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核发)其他权力事项,调整至日照市海洋发展局实施。为做好相关衔接工作,方便群众办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及类型 | 设定及实施依据 | 调整后的实施机关 |
1 | 渔业船舶法定检验(原国内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核发)其他权利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 市海洋发展局 |
二、调整时间
自2026年 1月1日起,以上其他权力事项由市海洋发展局正式实施,咨询电话:0633-2280127,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日照市海洋发展局 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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